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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團公司關于完善中層管理人員請假審批規(guī)定的通知 |
2016/07/14 10:33:13 來源: 人力資源處 瀏覽次數(shù):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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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完善請假審批制度,切實加強規(guī)范化管理。公司中層管理人員請假審批做以下規(guī)定:
一、請假在一個工作日及以上者,需提前填寫《中層管理人員請假審批表》,經(jīng)批準后方可休假。如遇突發(fā)情況,來不及提前請假者,應及時打電話向上級領導請假,回來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(xù)。
二、中層管理人員事先妥善安排好本單位的各項工作,同時確保信息聯(lián)絡通暢。
三、中層副職請假由分管領導審核簽字后,報總經(jīng)理審批同意;中層正職請假由分管領導審核簽字后,報董事長審批同意。
四、分管領導需將請假情況在辦公會上匯報。
五、《中層管理人員請假審批表》報人力資源處備案。
人力資源處
2016年7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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