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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工程進展匯報制度 |
2015/12/08 03:21:12 來源: 綜合處 瀏覽次數(shù):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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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更好的掌握工程實施情況,加強對工程安全質量、投資、進度的控制,建立工程進展匯報制度,由工程項目責任單位或責任人向集團公司匯報實施情況。具體內(nèi)容及要求如下:
一、匯報人:工程項目責任單位或責任人;
二、匯報內(nèi)容
1、工程概況;
2、工程實施階段及內(nèi)容;
3、工程實施的前期工作;
4、工程實施的進程情況;
5、遇到的問題及解決辦法;
6、工程實際與計劃工作對比;
7、工程實施中的變更及原因;
三、匯報材料重點突出、簡明扼要、圖文清晰;
四、定期匯報,每兩周一次,周二上午,特殊情況例外;
五、自工程項目明確責任人開始至工程項目竣工驗收結束。
六、自通知發(fā)布日起實施。
濟南市清源水務集團有限公司
2015年12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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